健身房老板跑路 乐东检察院为被害人追赃挽损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3-03-01 04:59:09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8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张玉玲)“我们都没想到过了这么久,钱还可以拿回来,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日前,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对张某、罗某、丘某等人合同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集中返赔”,被害人打电话激动地说道。通过将追赃挽损与惩治犯罪、矛盾化解相结合,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最终督促张某、罗某、丘某等人陆续支付拖欠的工资和退缴赃款50000余元,并退还28882元给59名被害人。

  2019年7月,张某、罗某、丘某等人合伙在乐东成立某健身休闲活动有限公司经营健身行业,招聘员工20名。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期间,共有千余名会员报名并充值会员费用及私教费用。2019年底,该公司出现亏损,张某等人便产生将公司法人变更以逃避公司债务的想法,一边继续招揽会员收取会员费,一边从公司账号中取回各自投资款及分红。2020年5月1日,张某等人在健身房门口张贴虚假装修告示后逃离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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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移送到乐东黎族自治县检察院后,该院将追赃挽损与惩治犯罪、矛盾化解相结合,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并根据情况分类分级提出量刑建议,促进办案效果最大化,最终督促张某、罗某、丘某等人陆续支付拖欠的工资和退缴赃款50000余元,同时,退还28882元给59名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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