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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3-03-19 00:15:40

  (上接B83版) 证券代码:605299 证券简称:舒华体育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目的:因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海外销售,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动的情况下,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为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的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交易金额: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本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海外销售,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动的情况下,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为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的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500万美元,预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该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本额度自2023年3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本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5、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天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注1] 2022年,签署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复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审计报告。

  [注3] 2022年,签署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

  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

  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相关情况的了解,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从审计工作持续性、完整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熟悉程度考虑,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根据对相关情况的了解,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舒华体育”)、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华健康产业”)、河南舒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舒华实业”)、上海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舒华”)、泉州市舒华商用道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华商用道具”)。本次被担保对象中舒华商用道具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下属公司。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所涉及的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50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2023年的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提供抵押及连带责任担保。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2023年的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融资授信额度。该额度拟用于向商业银行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投标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商票保贴等用途。

  注:公司及子公司的总授信额度为110,0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允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主体之间调整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贷款相关事宜,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为确保上述授信顺利办理,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按公司及各子公司2023年度的融资授信计划,公司2023年度拟向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为30,000.00万元,同时舒华健康产业、泉州市舒华展架实业有限公司及上海舒华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为80,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押等。以上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注: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在总担保额度20,000.00万元内允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主体之间调整使用。

  7、经营范围:体育组织活动;体育场馆活动;休闲健身活动;其他体育活动;生产、销售:体育用品、按摩器具、健身器材、跑步机、五金制品、模具、家具、家居用品、服装及鞋、展示架、展示台、标识、其他展示用品、机电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接体育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健身器材安装及售后维修、维护等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灯具、装饰物品批发与零售;日用杂货批发与零售;其他文化用品批发与零售;其他印刷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体育健康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省舒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健身器材(电动跑步机、室内健身器材)、室外健身路径、展示架生产、销售;体育用品、按摩器具、五金制品、家俱、家居用品、服装、鞋、展示台、机电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河南舒华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舒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从事健康科技、计算机科技、体育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健身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公关活动策划,知识产权代理,销售:体育用品、按摩器具、健身器材、五金制品、家具、家居用品、服装、鞋、机电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健身设备安装,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舒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品牌管理;专业设计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泉州市舒华商用道具有限公司100%股权,泉州市舒华商用道具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为保证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 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文件。

  公司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对被担保对象舒华健康产业、河南舒华实业、上海舒华、舒华商用道具拥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融资授信及为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同时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74%,无对外逾期担保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规划,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同时,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的表述统一按照《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调整。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表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涉及的工商备案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对章程修订内容进行文字等调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舒华体育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草案)》及相关议案,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的第一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7日及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因2022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截至目前,尚未有任何公司股票过户至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自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相关审议程序以来,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持股计划的实施。但由于2022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经营情况相匹配,若公司继续实施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预计会出现员工持股计划不能归属和解锁的情形,该等情形将削弱持股计划对核心员工的激励性,且与持股计划的初衷相悖,不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不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符合公司股东利益。因此,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等有关规定,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终止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舒华体育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等有关规定。

  公司终止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本次终止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不影响公司推出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目的和初衷。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市场环境,继续推出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云顶国际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的规定,终止2022年度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实施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2-2025年)》的规定,终止2022年度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公司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01、10.03、10.04、10.05,晋江舒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张维建、张锦鹏回避表决;议案10.02,林芝安大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云顶国际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2年4月9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厂区2号楼六楼证券法务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