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全媒体记者 张继婷)近日,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收到这样一条留言:“我在健身会所办理了一张‘挑战卡’,受疫情影响,去年健身会所5个多月没营业,我去健身房的时间和机会也大大减少,想跟健身房的工作人员协商将这一活动延期,可商家不同意,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凡是办理年卡的会员,在一年内成功健身打卡108次,健身房将退还保证金并额外赠送两个月锻炼时间,或者选择不退保证金,健身房赠一年锻炼时间。”去年1月15日,听到位于西宁市交通巷昆仑英雄K游泳健身会所的工作人员如此介绍,伊女士想着可以以此激励自己锻炼身体,便办理了一张“挑战卡”。
然而受疫情影响,去年健身会所差不多有小半年没能开门,到今年1月15日,伊女士并未达到108次打卡。同时,据伊女士了解,当时办理了“挑战卡”的人,没几个挑战成功。伊女士希望健身房延期该活动,但和健身房工作人员多次交涉,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2月23日,记者联系到昆仑英雄K游泳健身会所负责人宋先生,他说:“合同期限已到,再加上因为疫情防控措施而关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我们没有义务再继续履行合同上的相关条款。但考虑到消费者的心情,可以给未达成挑战的会员们,免费续6个月的会员,但不再实行‘挑战’机制。”
得到这一回复的伊女士说:“当初办理‘挑战卡’,就是被这一机制所吸引,然而现在商家只给续了半年的会员,我觉得还是不合理。”
对此,青海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部长周启萍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一般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但具体合同关系下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需根据双方合同目的、合同履行情况予以确定。当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时,经营者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相关信息,如原因、解决方案以及时限等。消费者对于经营者提出的解决方案也要予以及时答复,促进双方和解。云顶国际云顶国际